.页眉. .页脚工业节能金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列》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节能资金”) 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工促局具体负责组织节能项目的评审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组织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年度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核、落实和管理, 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确保节能资金的安全运行。第三条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本着“扶持重点、合理平衡、择优引导”的原则,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对能源节约的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第四条节能资金的使用范围: ㈠社会效益明显、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及研究、开发项目的补助。对主动淘汰落后装备的企业重点补助。㈡委托节能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按规定标准支付的监测费用。.页眉. .页脚㈢用于开展节能培训、宣传以及节能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等。㈣对获得国家、省、市节能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的配套扶持。㈤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㈥节能监测机构的建立及管理费用。第二章节能项目的补助第五条申请节能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㈠项目主体明确,有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 ㈡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项目资金基本落实,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 ㈢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技术先进适用且经过可行性论证,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㈣项目的节能、节水、环保效益显著。.页眉. .页脚第六条申报节能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设备购置额专项审计报告; ㈢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㈣项目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企业概况、项目建设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测算、项目建设目标、计划工期等,字数在 2000 字左右); ㈤《市工业节能资金补助申请表》; ㈥其他相关材料。第七条每年三月底前,申报节能资金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报送市工促局四份和市财政局一份。市工促局对节能项目组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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