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十二五”经济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保护“三个上台阶”的奋斗目标,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扩空间”的基本思路,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着力强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着力加强管理引导,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按2005年价格计算),%;、,%、%;、69万吨,%、%。 二、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2%和1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调整优化区域工业结构。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增值园建设,加快实现化工产业高端化、电源建设大型化、载能工业特色化,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幅度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加快陕南循环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和产业耦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不断降低物耗、能耗、水耗;支持关中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五)严格行业准入政策。强化节能评估审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省环境保护厅负责),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电力:新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发电单机须30万千瓦以上,鼓励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并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设施,秦岭以北地区还必须采用空冷技术。煤化工:禁止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兰炭)和电石项目,对合成氨和甲醇项目,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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