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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排涝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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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排涝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doc谈城市排涝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逢大雨必涝,现在已成为很多大城市的通病,也暴露了在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落后。本次从排涝标准、控制水位、调蓄湖等方面谈城市排涝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供同行参考。【关键词】城市;排涝;规划设计 ,对水利建设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城市的防灾能力得到了大大提高,特别是在防洪方面,城市防洪能力得到了大大提高。但城市的排涝设施建设却明显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武汉、长沙、成都等多个城市均出现了严重内涝问题,以往鲜亮的城市在瞬间变成“水城”,造成了交通中断、出行不便、财产损失等各种问题。2010年,住建部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过对351个城市的调研,发现在2008年~2010年的3年间,全国有62%的城市都曾发生过内涝事件,内涝发生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逢大雨必涝,现在已成为很多大城市的通病,内涝灾害损失在城市所有灾害损失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同时也暴露了一些城市在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落后。 、市政两个部门。对于市政行业,排水标准,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规定,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引起严重效果的地区,采用3~5年的重现期标准,其中地区采用1~3年的重新标准。在对雨水管道设计时,一般根据上述重现期标准按即时排干设计,设计流量按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对于水利行业来说,排涝标准包括设计暴雨重现期、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三方面。目前我国对设计排涝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仅对农业灌区的排涝标准做了指导性规定。因此,国内各大中城市的排涝标准均是按自身需要自行确定的。调查资料表明,设计暴雨重现期在10年一遇至50年一遇不等,暴雨历时一般采用24小时,排除时间一般为1天~3天之间。以广东省为例,排涝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水田按3天排干,城镇、旱地按1天排干,设计流量一般按平均排除法或蓄排涝演算方法确定。对比上述两个行业的排涝标准,经分析,市政行业中暴雨重现期按重要程度取为1年~5年,大致相当于水利行业的10年一遇~20年一遇。由于标准及计算方法不一致,容易造成两个行业的排涝标准不协调的情况。因此,在城市排涝规划设计中,应注重协调两个行业的排涝标准。由于水利部门一般是负责城市中的河、湖、渠、排涝泵站的规划设计,市政部门一般负责城市雨水管网的规划设计,而河、湖、渠一般是作为城市雨水管网的承泄区,故河、湖、渠的设计排、蓄能力应保障城市雨水管网的畅排,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时也应考虑承泄区洪水顶托影响。一般来说,河、湖、渠、排涝泵站的规划设计排涝标准不宜低于城市管网的排水标准。在编制城市排涝规划时,最好是水利、市政部门、规划部门等多个部门同时参与,务必保证排涝标准的协调一致。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广州市水利部门排涝标准采用涝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不成灾进行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20年一遇,相当于市政行业中的5年一遇。同时,排涝标准中加入“不成灾”,明显提高了排涝标准,也为与市政排涝系统的衔接创造了条件。不成灾的含义是在发生设计标准的暴雨时,城市不发生水浸灾害,不仅考虑水利工程排、蓄能力,也照顾市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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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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