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正文: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甲方: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第二条合作内容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帐户权限。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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