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管理制度.doc护卫管理制度护卫队作为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公司运营和客户财产的保障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公司护卫队整体形象,提升护卫队工作效率,激励护卫队工作积极性,让整支队伍的日常工作更加合理化、正规化,公司对护卫队的日常内容作出以下规定,请各中心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一、 各中心主任为护卫队的直接管理者,负责招聘护卫队员、安排护卫队员班次,考核护卫队员工作完成情况。二、 护卫队员上班时间为:每日下午18:30至次日8:30,护卫队员上班时间必须着公司统一制式服装,严禁警便混穿,否则不予上岗。每天上班的队员着装必须统一,骑乘和搭乘摩拖车的人员,均须戴制式头盔,三、 护卫队员均需持有摩托车驾驶执照,入职时无执照的,可由公司垫资办理。费用在三个月内逐月在工资中扣除。四、 每日18:30至19:00为整装时间,护卫队员出警的标准配备为:每辆出警车辆配备对讲机一部,巡更棒一支。每位护卫队员按公司要求着制服,随身警械为:电筒一只,甩棍一根。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的护卫队员必须戴头盔。巡更棒、对讲机每天由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充电,保持其电量充沛。五、 每天19:00开始例行巡逻,在此次巡逻中,应尽量多与用户交流,了解用户使用情况和设备情况,为用户解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结束例行巡逻后回到中心时,在《护卫队工作记录》上做好记录。在新用户入网的头两周内,必须每天到新用户处店内询问使用情况,向用户介绍如何布防、撤防、旁路等使用注意事项,并提醒用户布防。六、 每日22:00开始为夜间巡逻时段,如无特殊情况,每晚夜间巡逻不应低于5次,其中22:00至次日2:00,2:00至5:00,5:00-8:00三个时段均应至少有一次巡逻记录。若遇天气恶劣等特殊情况,需有中心主任在《护卫队工作记录》上签字证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巡逻次数。若遇停电或用户无法布防、布防不成功或通讯线路故障等特殊情况,中心主任或当班中心值班人员经中心主任确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护卫队员对特殊用户进行特殊巡逻,频率最高可至每小时一次。七、 夜间巡逻时,应仔细观察用户周边环境,察看有无可疑人员在用户店面周边逗留,察看用户出入口的门、窗等有无被破坏痕迹,对安装卷闸门的用户应一听二提三观察,并随时与中心保持联系。八、 每天8:00,护卫队员须将巡更棒交到中心值班人员处,由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导入电脑并存档。同时护卫队员须配合中心值班人员核对、完善当班《护卫队工作记录》,并由中心值班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定其完成工作情况,中心主任须每天查阅《护卫队工作记录》,并在《护卫队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其工作,抽查时若发现《护卫队工作记录》上无中心值班人员或中心主任签字,视为护卫队未完成当班工作。九、 中心值班人员在接到用户报警信息时,须立即通知护卫队员出警,并随时与出警的护卫队员保持联系,将护卫队员到达现场时间、处置情况记录于《护卫队工作记录簿》。十、护卫队员接到中心指令出警,需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赶到现场,仔细观察用户周边环境并打巡更点,一听二提三观察后,按附件中的预案规定与中心联系并进行现场处置。若判定确有真实警情,首先呼叫中心,调度人员支援,然后谨慎靠近现场,每步行动前均需通报中心。现场有犯罪嫌疑人时,若用户财物无损失,以干预制止为主,若用户财物已损失,则需尽力追回用户损失的财物。在实施干预过程中,以队员人身安全为第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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