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鹿城区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鹿城区交通局(二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 总则为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渡口安全突发事件,保障水上渡运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鹿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鹿城区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渡口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渡口一次发生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渡运事故;渡运过程中,出现危及3人及以上人员生命安全的险情;因恶劣天气或人为因素发生渡船碰撞、沉没、失控等险情,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事故或重大责任死人事故。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有序运作的工作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反应和救援机制,保证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区政府成立鹿城区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交通工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交通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渡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交通局、区安监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区分局、温州瓯江海事处、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和渡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区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发生渡口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本预案,并负责全面部署、指挥决策和督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渡口办(电话:88030385,传真:88030377),区交通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急装备和人员的日常准备情况;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具体落实、协调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负责指挥部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公布和联络工作。(二):负责受伤人员运输的运力保障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或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况的监督职能;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情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市区分局:负责提供肇事渡船和航道信息技术数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温州瓯江海事处:落实水上应急救援装备;承担水上搜救组织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负责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渡口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建立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负责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三、应急响应(一)信息报告渡口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通讯(联络)方法向村委会(经营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报告;村委会(经营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在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救援的同时,应快速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温州瓯江海事处、港航管理局市区分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按照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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