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一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2012版)西乡一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结合《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订我校学籍管理制度。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学校主要负责学籍的日常管理、学籍信息的录入、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变更,实施学籍核查、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本学籍管理制度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第一章入学、注册一:学校按规定录取新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可保留其学籍。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组织学生完整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编制《陕西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学校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如2012年入学的,应写为2012级。)被录取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未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登记。三经复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其学籍。(一)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二)高中阶段在籍的;(三)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的。第二章考勤、评价一学校对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不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的,均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校应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共同加强教育。二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考核评价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应及时将评价信息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三章休学、复学一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教务主任处领取《西乡一中高中生学申请表》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将所有手续交到教务处,并通过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报批准。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在校正常学习的,学校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令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二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复学。学生休学期满或提前要求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同意后,并在网络上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予复学。复学时学生持教务主任出具的证明到相关年级由年级组长负责安排班级。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继续休学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经学校同意,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具体流程为:学生携带医院证明及学校统一印制的休学申请表,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年级组、年级主管领导依次在学生申请书上签字,再由教务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学生携带签字后的申请书来教务处领取《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依次在学校办公室、县教育局、市教育局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的申报程序由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同步行进操作审核上报,完成后将医院诊断证明、休学申请书、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纸质学籍档案交回教务处存档保存)(复学流程是学生在休学期满前一周内携带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自己复印留存的休学证明及个人申请书,在监护人陪同下向教务主任申请审核,在校长处审核签字,在校办盖章,并由学籍管理老师老师在网络上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批准。教务处根据学生情况开具学生年级报到证明,学生携带证明到年级组,由年级组安排相应班级报到。教务处年级干事归档保存相关资料)注:鉴于目前部分休学生需要提前到校上学,可以按照下面流程操作。学生持提前到校上学申请和个人安全保证书到下届年级组提出申请,年级组签字同意后学生持所有材料到教务处由教务主任签字同意上报校长,经校长同意签字后,学生持证明材料到教务主任处登记,然后由下届年级组安排班级上课。任何个人不得私下乱接学生到校上课,一旦查出,由学校行政会严肃处理。第四章退学一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学校审核同意,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退学。二有下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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