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工程施工合同电力改造合同甲方:武汉市第三中学乙方:湖北通用公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武汉市第三中学配电房改造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武汉市第三中学电力改造工程(三次)二、工程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第三中学三、工程量:拆除配电房原有设备,安装油式变压器1台、低压进线柜1台、低压出线柜2台、电容柜1台,配电房内部翻新(墙壁粉刷),低压进线柜与变压器之间用电缆连接。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五、工程工期: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15年4月30日开始施工,2015年5月2日前完成配电房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工期为10天。六、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一周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工程验收送电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七、双方责任: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电力安装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八、质量验收:1、乙方在配电房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2、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设备材料品牌以甲乙双方以标书和协议为准。3、全部工程完工后保证相关部门验收一次通过并出具其盖有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九、安全管理: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有关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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