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施工现场创建管理办法第一条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工地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上墙,成立有领导小组,并有责任人负责落实,未完成处罚金500元。第二条有建筑工地未悬挂2条以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横幅的处罚金300元。第三条施工现场无不锈钢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栏的处罚金500元。第四条施工围墙高度和围墙上标语不符合济建建[2006]11号文件要求的处罚金500元。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处罚金300元;无标识处罚100元;每发现一个工人未戴安全帽处罚金50元。第六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管理不规范,未做到日产日清的处罚金100元;在现场出入口未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设施的处罚金1000元;施工现场每发现一处积水坑处罚金50元。第七条施工现场厨房防蝇、,设施不到位处罚金100元;通风设施不到位处罚金100元;生熟案未分设处罚金100元;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处罚金300元;厨师无健康证处罚金300元;未着工装处罚金100元;无临时卫生许可证处罚金500元;垃圾容器、泔水缸无盖处罚金100元。第八条职工宿舍、厕所发现一次未打扫处罚金50元;通风设施不到位,室内有异味处罚金50元;所有临建设施房间内(包括办公室、厨房、宿舍、厕所)每发现两个烟头或两片纸屑处罚金50元;职工宿舍内日用品摆放不整齐处罚50元;办公室内无禁烟标志处罚金50元;施工现场每5平方米发现有2个烟头处罚金50元。第九条文明知识、健康知识知晓率必须在85%以上,每次抽查5人,如达不到,处罚金额为1000元。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水冲式厕所,应设高位水箱、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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