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会计电算化论文衍生金融工具作为防范风险的一种契约,起初并未在表内确认。我国原有会计准则体系中没有金融工具方面的准则。随着我国金融业提速发展、全球金融创新浪潮冲击以及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化, 相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便应运而生。我国近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新准则中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 在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方面, 不但规定了确认标准, 还将确认细化为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 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但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学术界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究与思考。本文以会计的基础理论为切入点, 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并从经济学、哲学和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提出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外延的解决方案。一、问题的提出传统财务会计理论是以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为基础, 以交易价格和历史成本为主线, 强调稳健性原则, 仅对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 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财务信息; 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签订的合约所体现的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不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中的三个基本特征, 然而衍生金融工具有着极高的风险性, 一旦市场发生了不利的变动, 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浮动盈亏”, 会计有“反映性”的要求, 如果不在报表中反映就会增加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潜在风险,而要在表内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则会碰到两个难点:是否满足“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是否满足“该项目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问题,对传统会计要素的确认观念和确认标准产生冲击, 所以在国际上无论是 FASB 还是 IASB 都采取了慎重的态度。二、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问题的三种解决思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争论,最终都将落脚到一些会计基本理论上, 需要对会计的基本概念进行深入研究。所以, 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问题, 本文强调从理论基础方面进行归结, 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解决思路:(一) 第一种解决思路是“增设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负债会计要素”,即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用会计恒等式表示: “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资产= 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负债+ 所有者权益”, 认为衍生金融工具不能满足现有会计要素的定义, 那么就把衍生金融工具分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中。(二)第二种解决思路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使之能够包容衍生金融工具。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经济事项实质上已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 与之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那么确认资产和收益中包括的不确定性就相对较小, 高估收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减少, 因而, 现在的问题是衍生金融工具具有未来性, 在合约签订时交易并未发生, 而传统会计要素则强调“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就不再是确认会计要素的必要条件, 即会计要素定义中解除了“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这一基本要素。(三) 第三种解决思路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义的条件,使之能容纳衍生金融工具。将资产的条件扩充为“两个固定的基本特征+ 一个可选择的基本特征”的方式。就是将“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这一基本特征扩充成平行的四个“相当的”可选择的基本特征,使经济业务在满足“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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