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经营管理权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夜市经营管理权承包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承包内容:三维夜市摊位经营管理权的承包,总计数量 个。( 摊位)。用于经营 位于 约为 ~米。二、 承包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营业时间为下午5点至晚上11点30分。合同期满飞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20天自甲方提出申请。三、 承包形式:摊位经营管理权四、承包金额:费用总计为 元总包干(大写, 整),签订合同后交纳承包订金 元(大写 ),20年月日前付 元。共计 元。逾期未付清、甲方不退还定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由甲方开具收据有效。五、 双方权利义务(一) 甲方1、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2、承包期间,不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二) 乙方1、 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2、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鄂托克经开区棋盘井城管局下发的夜市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3、 乙方无权行使任务形式的处理权,如转让、变卖、抵押、质押等,在承包期间也不得改变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性质。4、乙方应当购置甲方指定样式规格和颜色统一的夜市桌椅和统一的垃圾容器 (为塑料中型桶)。5、 乙方必须加强经营店主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食品卫生、接电用电、夜化气使用、物品保管、公共财产、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等问题)。凡因经营管理引发的一切事故损失和全部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并确保经营地点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及洒水降尘,并要求各经营店主物品统一摆放,找准自己的摊位位置,不准越店经营和占用公共过道。小吃车必须自备车底防油垫、不得在地上留有油渍,发现后罚款50元。。9、 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人的管理人员,并着夜市统一工作服装,统一佩戴夜市管理标志。10、 如遇上级要求撤销该处夜市,乙方需无条件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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