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戊方:身份证号:己方:身份证号: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客栈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一、 在省市镇 路有自家宅基地一宗,面积 平方米。其四至界限为:经各方协商,由 在自家该宅基地上建一栋八层楼房,房屋建成后,各方共同投资经营客栈。二、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一)客栈由以上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其中:1、 以自有房屋一至七楼及其附属设施十年使用权按万元人民币)作为当地房屋租金水平作价万元人民币(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4、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5、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二) 房屋修建手续由 办理以及委托他方建房。(三) 要确保该宗土地不存在与第三人的任何纠纷,如出现纠纷,或在建房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余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 房屋建成后,该宗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仍属 。(五) 于年月日前各将出资额的60%存入账户 ,作为客栈启动的前期费用。房屋土建工程完工之日起五日内, 各将出资额的40%存入账户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客栈管理及职能分工(一) 负责运营方向的决策、运营计划的实施以及具体运营事务的管理。重大投资决策(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须召开股东会讨论,并按出资比例投票决定。(二) 负责:1、 对客栈运营方向、运营计划及具体运营事务有知情权和建议权;2、 对客栈财务有监督权和检查权;3、 对客栈运营提供必要的协助。四、 盈亏分配(一) 利润和亏损,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二) 税后利润,在弥补前季度亏损后,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客栈日常维护和扩大投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提取公积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 %,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五、 转股或增资的约定(一) 转股:客栈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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