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业务范围及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 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预(决)算审价。第二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工程预(决)算金额: 元5、 施工单位:6、 监理单位: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1)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作流程、文件及报告;(2)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审价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3) 甲方有权阐述对审价及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4) 当甲方认定审价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审价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 其它。2、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及时客观地提供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真实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对乙方开展审价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保证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工作环境、生活设施等工作条件;(3) 甲方应当及时协调审价过程中乙方与施工、监理等各方的关系,保证审价的顺利进行;(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审价费用;(5)其它。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审价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4) 其它。2、 乙方义务:(1)乙方应当在审价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参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进行委托工作;(2) 乙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审价工作;(3)乙方应当在审核资料提供齐备后 日内出具审价报告,并对审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必要的审价程序,及时反馈审价意见,组织参加维修各方核对并达成一致;(5) 乙方应当承担对审价报告的保密责任;(6) 其它。第五条合同费用1、 甲乙双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甲乙双方应当按照 收费标准收取审价费用,本工程项目的审价费用计 元。人民币(大写): 2、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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