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 天津泰港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外檐维修粉刷、雨水管更换、:开发区西区标准厂房外檐维修粉刷、变电箱基础维修、:::本工程造价 933,。金额大写:玖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第二条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13年5_月_20_日开工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以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以顺延。。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特殊约定。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同意并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无 无无无 、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的畅通。、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并进行现场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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