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适用、经济和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它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功能、环境需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近期、远期三期。初期按建成通车后第3年要求设计,近期按第10年要求设计,远期按第25年要求设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和停车场等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列车通过能力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并宜采用高密度、短编组组织运行。远期设计行车最大通过能力宜采用每小时40对列车,但不应少于30对列车。、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初期、近期和远期客流量、车辆定员数和设定的行车密度确定。车辆定员数为车辆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车厢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按具体情况可以一条线路设一座车辆段或几条线路合建一座车辆段。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停车场。,以及地铁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相交处的换乘,应采用便捷换乘方式。地铁与其它常规地面公共交通的换乘,宜作方便换乘的统一规划。、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应考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和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应采用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的成熟产品,并应考虑标准化、系列化和立足于国内生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和建成后的运营成本。,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线路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有的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当代城市中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悬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最低时段。、管理方式、运营规模的综合定义。。。限界分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三种,是工程建设、管线和设备安装位置等必须遵守的依据。。。,其线路标准通常应与正线一致。,由钢轨、扣件、轨枕、道床等组成。,左右两股钢轨头部内侧之间的最短距离。。-bed用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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