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法律得公布、效力及其适用第1条经国王公布得法律 ,在法国全境内有强行力。在王国各部分 ,自公布可为公众所知悉之时起,法律发生强行力。? 国王所为得公布 ,在首都,视为于公布得次日为公众所知悉,其她各省于上述日期届满后,按首都与各省首府间得距离每百公里增加一日。第2条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追溯力 .? 第3条 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得法律,对于居住于法国境内得居民均有强行力。 ?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 ,仍适用法国法律。 ? 关于个人身份与法律上能力得法律,适用于全体法国人,即使其居住于国外时亦同 .4条审判员借口没有法律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受理者,得依拒绝审判罪追诉之。5条审判员对于其审理得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得方式进行判决。6条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得法律。第三编 取得财产得各种方法总则711条财产所有权,因继承、生前赠与、遗赠以及债得效果而取得或移转。第712条所有权亦因添附或混合以及时效而取得。713条无主得财产,归国家所有。第714条不属于任何人得物件,其使用权属于大众。警察法规规定此等物件使用得方式。 ? 第715条渔猎得特许亦由特别法规定之。 ? 第716条埋藏物得所有权,属于在自己土地内发现之人;如埋藏物发现于全人土地内时,其半数属于发现人,半数属于土地所有人。 ? 一切埋藏或隐匿得物件,任何人不能证明其所有权 ,且其发现纯出偶然者,称为埋藏物.? 第717条 对于海上飘浮物及飘浮至岸上之物—-不问其为何种性质——得权利,及对于生长在海滨得树木与草类得权利,均由特别法规定之。 ? 所有人不明得遗失物亦同。第三章 契约或合意之债得一般规定第一节 通则第1101条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 ,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她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得债务.? 第1102条 如契约当事人相互负担债务时,此种契约为双务契约 .第1103条 如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她一人或数人负担债务,而后者不受约束时,此种契约为单务契约。? 第1104条 如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担大体相等得给付或作为债务时 ,此种契约为等价契约 .如契约以当事人各方依据不确定得事实而获得利益或遭受损失得偶然性作为代价,此种契约为赌博性契约。第1105条 当事人得一方无代价给与她方以利益时 ,此种契约为恩惠契约。 ?第1106条 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担给付与作为得债务时,此种契约为有偿契约。 ? 第1107条 契约不问有名契约或无名契,均适用本章所定一般得规定。?某些契约得特别规定包含于有关各该契约得各章中;至有关商事交易得特别规定则包含于商事法规中。第二节 契约有效成立得要件第1108条 下列四条件为契约有效成立得必要条件: ? 负担债务当事人得同意;订立契约得能力;构成约束客体得确定标得; ? 债得合法原因。第一目 同意第1109条 如同意由于错误、胁迫或诈欺得结果 ,不得认为同意已有效成立。 ? 第1110条 错误仅于涉及契约标得物得本质时,始构成无效得原因。 ? 如错误涉及当事人一方愿与之订约得她方当事人个人时,错误不成为无效得原因 ,但她方当事人个人被认为契约得主要原因时,不在此限。第1111条 对债务人行使胁迫为无效得原因 ,纵使胁迫得行使出于取得合意利益人以外得第三人者亦同。? 第1112条凡行为得性质足使正常之人产生印象 ,并使其发生自己身体或财产面临重大且迫切危害得恐惧者,成立胁迫。 ? 关于此问题,应考虑受胁迫人得性别、年龄及个人得情况。第1113条 胁迫为契约无效得原因;不仅对于缔约人行使胁迫,即对于缔约人得配偶、直系卑血亲或尊血亲行使胁迫时亦同 .? 第1114条对父母或其她直系尊血亲仅心怀敬畏, 而未受胁迫时,不得主张契约得无效。第1115条 如胁迫停止后,契约经明示或默示得承认,或在法定要求取消得期限内未采取行动时,对契约不得再以胁迫得原因提出攻击 .? 第1116条 如当事人一方不实施诈欺,她方当事人决不缔结契约者,此种诈欺构成契约无效得原因 .? 诈欺不得推定,应证明之。第1117条 因错误、胁迫、诈欺而缔结得契约并非依法当然无效,仅依本章第五节第七目规定得情形与方式,发生请求宣告契约无效或取消契约得诉权。 ? 第1118条 当事人双方债务有失公平因此一方遭受损失得事实,依本章第五节第七目规定, 仅关于一定得契约与对于一定得当事人 ,得构成取消契约得原因。? 第1119条任何人,在原则上,仅得为自己接受约束并以自己名义订立契约。1120条但一人得接受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得约束;如第三人拒绝履行此种行为时,约定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之人,或约定使第三人接受此项义务之人,应负赔偿损害得责任。?第1121条一人为自己与她人订立契约时,或对她人赠与财产时,亦得订定为第三人利益得约款,作为该契约或赠与得条件。如第三人声明
法国民法典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