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篇五: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自查报告县×××: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联发〔201X〕12号)文件的要求,我部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我部列入规范津贴补贴人员对象为在职公务员及退休原行政编制人员,其中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5名。自我县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以来,我部在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每月归并为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两个项目,按照全县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列入工资发放,另还发放了201X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除此之外,没有自行发放津贴补贴。退休人员亦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列入工资发放,没有自行发放其他福利补贴。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办法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办法是: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每月列入工资发放的津贴补贴均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由国库统一支付。年终一次性发放的201X年年终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在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后,分别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经自查,我办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均严格执行了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没有自行发放各类自设名目的福利补贴,没有自行提高标准,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今后,我办将继续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审批制度,确保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向前进、取得实效。201X年5月2日×××××××附送: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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