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同意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已出版要点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丁年月日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丁年月日以的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丁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年月日为授予日,向名激励对象授予万份股票增值权。表决结果: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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