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民用建筑房屋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基础:建筑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担建筑的全部荷载,并下传给地基。 二、墙体和柱:墙体是建筑物的承重和围护构件。在框架承重结构中,柱是主要的竖向承重构件。三、屋顶:是建筑顶部的承重和围护构件,一般由屋面、保温(隔热)层和承重结构三部分组成。 四、楼地层:是楼房建筑中的水平承重构件,包括底层地面和中间的楼板层。 五、楼梯:楼房建筑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平时上下和紧急疏散时使用。六、门窗:门主要用做内外交通联系及分隔房间,窗的主要作用是采光和通风,门窗属于非承重构件。 建筑的次要组成部分:附属的构件和配件,如阳台、雨篷、台阶、散水、通风道等。总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一、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 一级: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 二级:50~100年 适用于一般建筑 三级:25~50年 适用于次要建筑 四级: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住宅见住宅部分。 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不含单层)为高层建筑。 超过100M均为超高层建筑。 三、全国气候分区: 严寒地区(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小于等于-10度区 寒冷地区(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10度,小于等于0度区 温暖地区(III区)累年最冷月平均大于0度 累年最热月平均小于28度区 炎热地区(IV区) 累年最热月平均大于28度区 四、设计基本原则: 1、执行当地城市规划实施条例。 2、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3、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建筑。 4、适应我,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提高和改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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