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书甲方: 县中医职业中专学校乙方: 县博文中学甲乙双方就联合办学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办学时间: 2003 年8月 18 日至 2006 年8月 17 日,为期三年。二、办学内容: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学用教室和寝室(包括课桌、床架、床板等) ,即甲方将教学楼四楼和学生宿舍楼三楼、四楼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甲方的所有财物,均须有清单交接,凡有财物损坏,均由乙方照价赔偿,但不包括正常损耗。 2、甲方球场、食堂和澡堂, 为甲乙双方共用的生活、活动场所, 该场所的卫生责任区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划定, 双方按时清扫卫生责任区, 确保校园清洁卫生。若甲方无在校学生就读后,该场所卫生均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教学工作作息时间同步进行。 4、甲方不干预乙方办学和工作管理, 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合法办学。乙方不得干预和扰乱甲方教学工作和医院工作秩序。 5 、甲乙双方各自管理好自己的学生,确保各自的学生安全,要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要加强双方学生的协调管理。三、办学费用: 1 、乙方向甲方缴纳使用教室和寝室以及生活、活动场所等费用。第一学年(即 2003 年8 月 18 日至 2004 年8月 17 日)向甲方缴纳使用费叁万陆仟元整(¥ 元) ,第二、三学年的使用费按第一学年所缴费用数额不变。若乙方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另按每增加一个教室和配套寝室向乙方收取使用费叁仟元整(¥ 元), 依次递增。乙方按商定后的费用金额如数向甲方缴纳。 2 、乙方向甲方如数缴纳电费,电费按电表计数实际用电和政府规定价格计算。 3 、缴费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使用费、电费等费用, 按每学年分两次交清,即在每学期开始月份内缴纳一半费用,不得拖欠。乙方拖欠缴费超过一个月,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若乙方执行本协议, 甲方中途不执行本协议, 则由甲方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4、乙方向甲方缴纳的费用必须是税后款, 如遇国家有关财税政策需交税
联合办学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