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包括重人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日和青年研究项目0规划研究项日用于支持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重人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研究,支持具有山东地方特色和能发挥我省社会科学力量优势的领域的研究,扶持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急需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第二条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其职责是制定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屮长期发展规划,制定规划研究项n管理办法,发如规划研究项日指南,审批规划研究项目,管理项目资助经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是规划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省委宣传部代管,其职责是向规划领导小组提出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和规划项目指南草案,组织项目屮报、评审,依照规划领导小纽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和分配规划项目资助经费,督杳规划执行情况,组织社会科学成果鉴定验收,交流社会科学信息,组织规划项目评奖,协调社会科学力量,为提高社会科学队伍索质提供服务,承办规划领导小纽•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条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由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界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专家、有关方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规划和评审规划研究项日,参与规划研究项日成果鉴定和评奖,向领导小组提供咨询意见。第四条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选题工作,主要以发布小长期规划研究项日指南和年度增补研究项目指南的方式进行。对我省现代化惣设所急需的重人研究项日,省社科规划办可组织公开招标。国家和省决策部门交给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紧急研究任务,省社科规划办同有关学科组协商厉可肖接审扌比,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第五条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通常采収限额的办法。省社科规划办依据项目指南内容和科研力量分布状况,确定限额指标分配方案,下达到各单位。鼓励屮青年同志牵头申报,提倡群体申报,联合攻关,提倡理论T作者与实际T作者合作研究。作为项日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承担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项00申报项日的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和专箸为主。丛书、丁•具书、论文集等,一般不予受理。申报青年项目的,所有参加者不得超过39周岁。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日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屮请书。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领导与专家纽成的小纽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上报项目,并签署评议意见。申报项目须交纳申报费。第六条省社科规划办对申报项日要进行技术性初审,初审合格的送交学科专家组评审。评审要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学科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方可立项。评审过程采取冋避和保密措施,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干扰。对评审的项目,专家组须写出评审意见,内容包括能否列入规划,研究内容和力量须作何种调整等。评审通过的项目,经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下达执行。第七条省补科规划研究项bl按以下标准评选:1、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补会主义服务的科研方向。2、 对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有重人的实际意义。3、 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4、 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论证。5、 预期成果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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