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房产登记工作汇报根据调查要求,现将房产登记有关情况汇报于下:一、房产登记运行情况根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登记类型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及其他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房屋所有权登记又分为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房屋初始登记是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基础,商品房只有申请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后, 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分户登记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办证时限:初始登记办理时限为 30 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我县承诺办理初始登记为 10 个工作日, 转移登记为 5 个工作日。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登记申请, 身份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备案书)、竣工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商品房备案合同、房产登记面积测绘图、契税完税凭证、其他必要材料。县房管局自 2008 年开始,按照县人民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对房产登记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并将登记程序、收件要求、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政务公开网、房产信息网等进行公示, 大力推行“阳光办证”, 实行承诺服务, 办理时限明显缩短, 办证效率明显提高。近三年共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3159 宗,登记面积 214 万余平方米(其中乡镇房屋登记 1647 宗, 登记面积 71 万余平方米); 转移登记 9103 宗, 登记面积 108 万余平方米(其中城市二手住房转让 2979 宗, 面积 万余平方米; 乡镇二手住房转让 729 宗, 面积 3 万余平方米) ;房屋抵押贷款他项权利登记 5493 宗(其中乡镇 828 宗) ,抵押房屋面积 214 万平方米,抵押房地产价值 亿元;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5092 宗,按揭房屋面积 55 万平方米, 按揭房屋价值 亿元; 变更登记、遗失补证 1100 宗; 办理注销登记 234 1 .页眉. 页脚. 宗,登记准确率在 99% 以上,截至目前未出现因登记错误而导致的诉讼或上访。二、登记中面临的主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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