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风险评定办法.doc担保企业风险评定暂行办法根据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和业务线上系统“企业信用评级”的规定,对于企业的风险评定,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一、企业的信用评级: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内竞争地位稳定;管理层具有一定专业经验且素质较好;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较强,现金流量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耍,偿债能力较好,发展前景较稳定,违约风险较低。企业经营、回款正常,信用评级大于60分;银行审查情况良好,还款还息正常。被担保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市怀疑担保业务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列为正常。企业出现资金紧张,部分财务指标恶化,管理层素质一般,经营管理水平、经营实力、偿债能力较弱,出现欠息或逾期在1-30天之内,信用评级小于60分;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涉诉,反担保物被查封或被执行拍卖等。尽管被担保人目前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贷款产主不利影响的因素,但是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必要时通过执行反担保,能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回担保业务本息。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列为关注。企业资金很紧张或断裂,财务指标恶化,管理层人员出现异常变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依靠自身经营难以偿还债务;出现欠息或逾期在31-60天之内,信用评级小于60分;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涉诉,反担保物被查封或被执行拍卖等。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及时、足额偿还担保业务本息,即使执行反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预计损失在40%(含)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列为次级。企业资金断裂,财务指标全面恶化,管理层人员无法正常联系,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企业部分停产;出现欠息或逾期在61-90天之内,信用评级小于60分;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涉诉,反担保物被查封或被执行拍卖等。被担保人无法足额偿还担保业务本息,即使执行反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预计损失在40%至90%(含)之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列为可疑。企业资金断裂,财务指标全面恶化,企业法人无法正常联系,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全面停滞,企业全面停产;出现欠息或逾期超过90天,信用评级小于60分;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涉诉,反担保物被查封或被执行拍卖等。被担保人无法偿还担保业务本息,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列为损失。二、企业评级的调整:对于出现风险预警企业,客户经理A角根据企业欠息、逾期、信用评级(小于60分)等情况,在出现上述情况后需到企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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