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件一载明。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按附件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在附件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负责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维护。在附件一要求进行培训的情况下,对甲方 1-3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协助甲方办理网站的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第四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 正在或将要违约, 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第六条其它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 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附件一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此合同可以以发送电子邮件或电子文档方式交付双方, 既为有效。电子方式支付费用的支付记录既作为合同付款依据。第八条其他•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天津思科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电话:022-59833364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年月 日 年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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