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救济规则在WTO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WTO的宗旨是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降低关税,取消限制贸易的措施和非关税壁垒)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应当保护缔约方境内的产业的正常发展,考虑照顾各个成员的暂时困难、特殊情况和眼前利益两者结合,WTO体制才可正常运转这种有条件地兼顾、平衡和保护各个成员方暂时困难和利益的条款和规则,常常也被称为“安全阀”(safevalve)”。——为保证WTO这部机器得以安全顺利运转而设置的规则。一、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介绍WTO在要求其成员开放市场的同时,允许成员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保护本国的国内产业。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两反一保”)作为非关税壁垒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对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两反一保”作为WTO允许的重要法律手段,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其中反倾销手段的使用频率最高。(一)贸易救济规则在WTO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二)中国贸易救济法律法规法律 《对外贸易法》(1994年制定;2004年4月修订)行政法规 97年3月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2001年11月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2004年3月对三个条例进行了修订。部门规章和操作细则 20多个部门规章和操作细则。内容涉及立案、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听证会、实地核查、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查阅和披露、价格承诺、期中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执行WTO贸易救济争端裁决等诸多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一、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介绍一、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介绍(三)倾销与反倾销1、倾销的定义《反倾销条例》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由于倾销是国外生产商或出口商为争夺进口低价竞争手段,因此WTO允许成员方进行反倾销,即对倾销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反倾销措施,以消除或者减轻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2、反倾销措施的类型以及采取反倾销措施的三个条件(三)倾销与反倾销反倾销措施三种类型: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价格承诺最终反倾销税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的三个基本条件:(1)国外进口产品存在倾销;(2)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损害;(3)倾销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1)倾销--某一产品对中国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三)倾销与反倾销正常价值的认定出口国本国的市场销售价格该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结构正常价值:生产成本+合理费用+利润★不能采用①时,才能选择使用②或③作为某一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的认定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以推定的价格作为出口价格如出口价格<正常价值,则存在倾销。【倾销调查期内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进行公平比较】(三)倾销与反倾销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进行适当调整,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比较)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幅度就是“倾销幅度”。低于2%的倾销幅度为微量倾销幅度。实践中存在的误解:并不是进口产品价格低于中国同类产品价格而构成倾销;而是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其本国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结构价格。示例:A国以400元的出口价格向中国出口B产品,同期中国市场上国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350元,A国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为450元。虽然400元出口价格高于中国国内同类产品350元的价格,但低于A国450元的价格,因此B产品对中国出口仍存在倾销。(三)倾销与反倾销(2)损害损害的类型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实质阻碍主要考量内容: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数量或相对数量是否大量增加;进口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价格削减、价格压制或价格抑制;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相关经济指标的影响:产量、开工率、销售、库存、价格、工资、就业、利润等15个指标。(一)倾销与反倾销(三)倾销与反倾销评估损害时应注意的问题:不能孤立、静止地分析各项损害指标,而应该分析各指标的内在关联性和发展趋势;法律并不要求每个单独的指标都必须能够表明损害成立;应对国内产业进行整体评估,而不是仅对国内产业当中的个别企业的状况进行单独分析;尽
两反一保简析ppt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