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消防安全规定(doc1页)工程保安部运作手册文件编号:ZT/ZTQM-GB-49工程部消防安全规疋版次号:第一版修订号:第0次工作概述:严格按工作制度执行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其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必须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区域。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品。5•焊、割作业时,与氧气瓶,乙烘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审报,并争取更严格的安全隔离制度。、乙烘瓶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必须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7•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发生火灾。,应按规定配备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区周围,不得堆放物品。,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但必须保证每间有一只以上的灭火机。10・除指定办公室接待室以外,任何区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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