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晋江市教育局晋教综〔 2006 〕 20号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 2005 ~ 2006 学年晋江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 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7 号)以及《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委发[2004]16 号) 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 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组织评选 2005 ~ 2006 学年晋江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中小学( 含中等职业学校, 下同) 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 3 年或累计 5 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中小学从事德育工作累计3 年以上的现任分管校级领导[ 含教委( 教育) 办分管领导]、政教处( 教导处、德育处) 负责人[ 含教委( 教育) 办德育专干]、团委( 团总支) 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以上对象中如个别连续年限或累计年限未达到要求, 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同意, 可破格作为参评对象。二、参评条件晋江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候选人, 应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 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践行者, 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 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是: 1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 积极承担各项德育工作任务, 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 、认真执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 、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 学生有明显进步, 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两年内, 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及发生责任事故。 5 、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努力转化后进学生, 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得到学生、家长的欢迎和肯定。 6 、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登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 讲究科学管理, 工作效率高。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 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经验总结、德育论文或德育工作案例。先进德育工作者的主要条件是: 1 、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 3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 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7 号)、《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委发[2004]16 号) 以及《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4 、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 重视并努力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5 、重视并搞好小公民道德纲要“四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工作。 6 、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效果好。 7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实验,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三、推荐名额分配 1 、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实行统筹兼顾、成效激励的原则。对于被命名表彰为最近一届的各级文明学校( 文明单位)、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绿色学校以及泉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校、福建省青少年道德建设实验校的单位[ 小学所在镇( 街道) 教委( 教育)办], 在名额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为激发德育队伍的工作激情, 在德育队伍中树立更多典范, 强化典型激励引导作用, 各单位如确还有特别优秀的对象但又因名额所限无法推荐, 可以自主把握推荐、报送参评对象, 但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总数的 30 %,参评类别自定。 2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四、评选与表彰 1 、评选活动以各校、各镇(街道)教委(教育)办为单位,自下而上进行。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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