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业务外包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签约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则下,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涉税服务,现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项目名称:涉税业务服务外包委托二、 项目的内容:1、甲方涉税业务服务外包;2、委托范围:碧江区地税局地方税收等相关工作;3、形式:受托税务师事务所安排人员进驻受托外包涉税业务等服务;4、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严谨操作,优质服务,快捷服务,文明服务。进驻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始终围绕税务机关工作要求和纳税人需求,高效率办税、高质量服务,全心全意服务纳税人和服务委托税务机关。三、 履行的计划:1、根据税务机关委托涉税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要求,乙方向***派驻 名涉税服务人员;2、与委托税务机关签订涉税业务服务外包委托协议书后 2日内派驻项目服务人员;3、外包涉税服务项目期限:2017年丄月_9_日至20J8—年3_月8-日;4、委托外包涉税项目地点:碧江区地方税务局工作区域内;5、原则上以协议期满即终止。但是,因甲方上级工作要求或政策性调整等原因需终止服务外包业务的, 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于次月终止合同。 6、甲方因需要继续涉税业务外包,另行商议并签订协议。四、外包涉税业务服务费:1、根据外包涉税业务服务工作情况按每人每月定额支付受托方外包涉税业务服务费人民币 **元(小写:元);2、其支付方式: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涉税业务外包委托服务费支付给乙方。3、关于临时性专项工作或重大阶段性工作的服务费由双方根据工作情况另行商定; 4、涉税服务费用随着外派人员的增减而增减。 5、甲方将根据每年涉税业务外包委托工作量情况与乙方协商有关增减外包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五、 各方当事人的义务或协作事项及承担的责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对委托外包涉税业务项目增减时, 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增减项目内容。派驻人员在甲方委托业务项目工作期间, 甲方对派驻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2、 甲方在当月取得乙方合法票据后及时将本月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 ,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出具合法票据给甲方。3、 甲方发现派驻服务人员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及时将派驻人员情况告知乙方。4、 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环境、办公设备及劳动安全保护。5、 派驻人员在甲方委托外包项目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协助乙方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6、乙方派驻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建议调换乙方派驻人员,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 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由乙方协助处理。(1)不执行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2) 因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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