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鉴定服务指南一、受理条件遭受雷电灾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雷电灾害鉴定审批类别:行政确认事项编码:97005G0三、办理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二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四、受理机构甘肃省各级气象部门五、决定机构甘肃省各级气象部门六、办理数量无限制七、申请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来源渠道必要性要求1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必要2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非必要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八、申请接收(一):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甘肃省气象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各市(州)、县政府政务大厅气象局窗口。:甘肃政务服务网(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三)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1110室。各市县请参考当地气象部门服务指南。九、办理流程十、审批时限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备注:现场核查等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二、审批结果出具雷电灾害鉴定报告十三、结果送达作出决定后,甘肃省气象局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证件送达申请人。十四、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甘肃省气象局行政许可办公室1110室;各市、县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二)电话咨询;。各市县以当地气象部门公布的电话为准。(三)网上咨询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或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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