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333省道高邮西段道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甲方:高邮市交通局乙方:盛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33省道高邮西段改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苏发改交通发【2008】883号),下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高邮市333省道高邮西段道路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回购达成一致意见:甲方:高邮市交通局住所:高邮市通湖路110号邮编:法定代表人:曹叶林职务:局长电话:传真:0514-乙方:盛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FLAT/RM1708NANFUNOTOWER173DESVOECXRDCENTRALHK邮编:法定代表人:张敏职务:总裁电话:传真::-移交(BT方式)、回购等事宜已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人民政府与上海水资源保护基金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程组织实施、项目回购及其他相关事宜。、工程组织实施、项目回购及其他相关事宜。,,,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高邮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美元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通过招标选择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完毕后将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进行回购。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项目公司享有高邮市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及相关协议。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含合同谈判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图纸中所涉及的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333省道高邮西段扩建工程A4、A5、A6标段施工图设计;;《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333省道高邮西段道路工程(桩号K48+650~K59+450、K62+400~K68+),,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m,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为中小桥,与路基同宽。工程合同内容为上述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临时工程、防护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按照上述项目施工图纸投资建设。,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费用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主要材料价格原则采用《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及江苏省交通厅的指导价,与指导价差异较大的主要材料价格由双方进行调查确认,按交通部及江苏省等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计价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并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单单价后报高邮市审计局审定,该清单单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结算和支付的依据。、技措洽商、增项增量(减项减量)、材料价格涨跌等,由甲方、乙方与监理共同予以书面确认,并计入工程结算书中。,由于人工、机械和承包人自主采购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新的调价规定政策,可以在协商一致后按新规定执行。:自乙方起始投资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所有的项目回购款为止。项目周期分建设期和回购期。,根据合同约定起算方法计算。。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回购款及投资回报支付结束。,最终实际总投资以经过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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