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必须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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