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相关案例、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月×6个月=18000元以上合计36000元+18000元-5400元。案例2007年12月31日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2013年12月31日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994年1月1日14年6年2008年1月1日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十一)甲某某2007年1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A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某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合并计算,不再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段计算。甲某某年限自2007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共6年2个月,,×3000元19500元。案例十二与案例十一类似根据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不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2013年12月31日为界点,工作年限合并计算。?2007年11月12008年1月1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例二)乙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若双方2023年12月31日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乙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0元,届时社平工资标准为10000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答: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又按照284号大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二)故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10000元×3倍-30000元30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1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以上合计360000元+360000元-720000元。案例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计算2023年12月31日基數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最高为十二年。1994年1月1日14年16年补2个月共计24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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