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 3页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01 001 业主: 装饰公司代表: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华腾园乙 1— 2208 。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报价方式:按单项报价(详见:装饰工程单项报价单)。 工程期限 45 天,开工日期 2003 年9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03 年 11月1 日。第二条施工图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 图纸一式二份, 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详见: 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设计费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时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2-页,共 3页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第六条材料的提供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 2001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基础工程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表面工程验;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 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详见: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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