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马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察站陈秀峰1事故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及以上;重伤100人及以上;损失1亿元及以上。重大事故:死亡10—30人;重伤50—100人;损失5000万—1亿元。较大事故:死亡3—10人;重伤10—50人;损失1000万—5000万元。一般事故:死亡1—3人;重伤3—10人;损失1000万以下(100万以上)。2近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通过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布:2007年:816起死亡1004人46起死亡53人2008年:734起死亡929人41起死亡45人2009年:483起死亡574人38起死亡44人345事故类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序类别序类别1物体打击11冒顶片帮2车辆伤害12透水3机械伤害13放炮4起重伤害14火药爆炸5触电15瓦斯爆炸6淹溺16锅炉爆炸7灼烫17容器爆炸8火灾18其他爆炸9高处坠落19中毒和窒息10坍塌20其他伤害678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查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改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究没有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放过技术原因管理原因其它原因事故现场所有现场现场员工所有员工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9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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