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一、学生考试守则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2、学生不得在座位、课桌的任意位置及周边可视之处书写文字或作记号。3、学生必须按教务处编排的考场、座位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4、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在“放包处”。5、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试场。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但未构成作弊者视为考试违纪:(该科考试作零分处理)(1)携带禁带物品入考场未按规定处理;(2)不听从监考老师指挥或违反考试指令;(3)扰乱考试秩序;(4)擅自调换座位;(5)将答题卷带出考场;(6)在座位、课桌的任意位置及周边可视之处书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或记号;(7)有其他违纪行为。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该科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本学期品德考核为不合格)(1)卷面底下或其它可视之处发现有规定的禁带物品;(2)抄袭书本、笔记或事先准备的资料;(3)左顾右盼或互相交流;(4)传递纸条或抄袭他人试卷;(5)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6)利用通讯工具进行作弊;(7)改卷时发现有雷同卷的;(8)有其它作弊行为。州温五十一中学教务处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