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通信设备标识规范河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00八年八月1精选调〔2008〕88号关于印发河南电力通信设备标识规范的通知2精选目录1 适用范围2 其他标识3 其他标识3精选1总则为规范河南电力通信设备标识,建立统一、规范、简明实用的标识体系,提高通信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依据《河南电力通信资源命名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电力通信设备标识规范。:机架标识、设备标识、线缆标识及其他标识。:标识涉及通信设备相关内容应与《河南电力通信资源命名规范》一致。规范性原则:标识同类通信设备应采用统一规格、颜色、字体和内容格式。实用性原则:标识应简洁明了,体现设备基本属性信息,方便运行维护和生产管理工作。(含独立通信站)设备标识,地区110kV及以下通信设备标识可参照执行。本规范由河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电源设备、光传输设备、无线传输设备、接入设备、调度(行政)交换设备、会议电视(电话)设备、时钟设备、通信(图像)监控设备、配线设备等。机架标识内容包括:机架名称、主设备型号、主设备厂家、投运日期、维护单位(或维护班组)。:(1)机架采用标签标识,规格为:90mm(长度)×40mm(宽度)。(2)标签采用银底黑字,字体采用黑体,文字居中。(3)标签原则放置于机架顶端正中位置。(4)500kV变电站通信设备维护单位标识按单位名称填写;220kV变电站通信设备维护单位标识按班组名称填写。10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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