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审计心得经常有新人询问:往来科目如何审计?重点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企业一般如何通过往来科目进行账务上的不合规处理?结合实践工作,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仅供各位同行探讨:1、 无法取得合法发票的往来单位,企业多头挂账,次年或再次年进行科目对冲或通过现金转销,逃避税法关于成本费用应有合法发票入账的规定。有些企业凭电汇单计入预付账款,收到货时未取得发票,只能计入应付账款。时隔 2-3年,企业写个调账说明,便将往来单位科目合并, 预付和应付同时下账,各往来科目余额为零。从会计上讲,有事实的业务发生,可以将此计入成本;但从形式上讲,没有合法的发票入账,违反税法规定。2、 往来科目审计的目的是确认其存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内控失灵,则完整性最容易受到影响。因为我们的审计客户有很多是中、 小型民营企业,股东直接作为管理者在企业重要部门负责管理,且多为一支笔处理。尤其是一些小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产品的定价通常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收入的确认很不规范,企业通常按发票金额确认收入。 这种企业很少签订销售合同,或即使有也只是全年的柜架协议,具体每批发出商品的定价,则由老板说了算,财务人员只出具发票,然后依此入账。所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就会受到影响。3、 往来科目必须结合账龄分析才能更好地认定其余额的正确性及款项的性质和形成原因。这里说的账龄分析是指资产类往来科目按其借方累计发生额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的账龄划分,负债类往来科目按其贷方累计发生额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的账龄划分。 比如,应收账款-李二2009年末余额100万,2009年借方累计发生额60万,2008年借方累计发生额100万,2007年借方发生额累计40万,则应收账款-李二100万的账龄应划分为:一年以内60万,1-2年40万。其他科目依此类推。正确的划分往来单位款项账龄的意义:一、账龄在1年以内的往来单位,其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余额的正确性可以很轻松的通过凭证抽查发现。如果是连续审计,则只需将一年以内往来科目的账龄划分准确就可以了。而且在发函时,1年以内的往来单位回函率一定最高。 如果实际回函情况与估计值不同,则应追加审计程序。二、 账龄划分在1-2年或2-3年往来单位,要注意关注前期审计的相关说明,并要求企业说明近期未发生业务的原因。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发函或采用替代等实质性程序来确认其款项性质、收回或支付的可能性。三、 账龄划分为3年以上的往来单位,其可收回性或付款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一般在审计时会要求企业提供书面说明。 3年以上的负债类科目,如果确实无法支付,则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笔者审计的一个奶粉生产企业, 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到产业链影响, 应收账款收账率极低,欠款1400多万元且持续近5个月未付款,导致大部分奶户起诉至法院甚至上访至当地政府,最终企业被迫停产。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企业对3年以上的欠款在近期大部分结清,而且是通过现金方式结清,这种情况则属审计应关注的重点。所以,通过账龄划分,不但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往来账款资金流向, 还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业务发展水平。4、往来科目审计中替代程序是很重要的了解业务轨迹和证实余额准确性的实质性程序,还可能发现企业多计成本少缴税金的疑点。现场审计中,一般情况下很难在结束现场时全部或大部分收到往来询证函回函, 很多询证函回函由于时间关系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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