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国际经济法论文.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国际经济法论文姓名谢彩霞班级法硕(非法学)六班学号20120351011223电话**********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研究——以宁波联合“信用证欺诈纠纷”案为例摘要:为抑制信用证欺诈、维护诚实信用的国际贸易环境,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运用需突破信用证的独立性,将信用证交易与基础合同交易联系起来考查。这是对信用证独立原则的例外。关键词: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一、案情简介2012年2月,宁波联合旗下进出口公司受浙江香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所托,拟向香港诺华公司代购一批价值425万美元的电解铜。随后进出口公司与香港诺华签订了买卖合同并订立了信用证支付方式。资料显示,上述信用证为100%发票金额(美元)的不可撤销、远期90天信用证,交行香港分行及宁波建行分别是该信用证的议付行、开证行。结果在宁波建行准备支付全套单证总额467万美元之后,进出口公司却发现货物提单及提单发货人均为虚假,并且提单下并无货物。后经宁波联合查实,实际买方浙江香溢与香港诺华系温州人陈小敏控制,属关联公司,进出口公司遂于去年5月份将这两家公司连同香港交行一并诉诸宁波中院。上述欺诈诉讼立案后,却迟迟不见进展,宁波联合曾试图请求宁波建行不予支付信用证款项,但遭到拒绝。,该资金包括货款、利息、邮电费等。二、案例分析(一)。根据国际惯例,信用证制度适用信用证独立原则。即信用证交易与其他合同交易相分离,在信用证交易中,只要提示付款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在表面上是相符的,单证之间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即所谓“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负有付款的绝对义务。银行不得以基础合同当事人对基础合同的任何异议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开证申请人也必须偿付银行为此支付的款项。[1]此项原则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条。。就是指信用证交易存在欺诈时,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发布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该原则的适用,事实上是将信用证交易与基础合同交易联系起来处理纠纷。银行只要在付款之前得知信用证交易存在欺诈事由,就可以拒绝付款以保全自身利益;法院在处理信用证[2]纠纷时,不独考虑信用证交易,而且考虑与该信用证有关的其他法律关系。根据《规定》第8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独立原则与欺诈例外原则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着信用证制度的高效、安全运行机制。不过,如何正确运用这两项原则,在实践中并非易事。事实上,二者是一对矛盾统一体。过分偏重坚持信用证独立原则,必然助长不法欺诈行为的蔓延,损坏开证申请人及银行的合法利益,破坏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然而过度强调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又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严重破坏一个国家的金融信用和整个国际社会的金融流通体制。。是指即使存在信用证欺诈,但由于开证行或者指定人、授权人已经对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据上的法

国际经济法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024678321
  • 文件大小22 KB
  • 时间20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