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一、取得的成效自2010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XX起,处罚违法人员XX人次,没收木材XX立方米,罚没款共计XX万元、木材变价款XX万元;其中盗伐XX起、滥伐XX起、违法征占用林地XX起、违法运输木材XX起、非法收购木材XX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X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X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X起、其它XX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二、主要措施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2、注重学。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XX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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