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鄂伦春族的宗教信仰看其丧葬习俗鄂伦春族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具有明显东北内陆特色的鄂伦春族文化。其中鄂伦春族的丧葬习俗受其宗教信仰的影响较深。“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鄂伦春人原信仰萨满教,相信万物有灵,认为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都有神来主宰。因而,他们崇拜自然界,相信天灾人祸都是鬼神主宰的;相信人与动物都有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认为命是天赐的,病是鬼夺去了人魂。萨满主要有四种:一是“巴其兰”萨满。这是赶鬼怪,收魂灵,治疗各种疾病的萨满。这种萨满较多,活动也较频繁。二是“达科苏鲁特科切”萨满。这是专门给死人“撂档子”时,将死者魂灵引渡到阴间(布尼)的萨满。这种萨满品极最高,法力最强,但数量不多。三是“佛六兰”萨满。这是祈祷讲情,治疗些小病的萨满。谁家的人有了小病小灾,或过去谁家供奉过什么“斯俄温”(神),由于供奉不及时或其它什么原因,使家里的人闹病时,就请来祈祷讲情,它治不了大病。四是“阿哈玛发”萨满。是专门治疗“天花”、“伤寒”等瘟疫病的萨满。他主要是劝说瘟神离开病人。鄂伦春族没有以萨满为职业的人,没有靠跳萨满过日子的,萨满都是业余的。萨满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参加生产和分得同等的猎物,跳一次萨满也得不到什么报酬,就是病人家“还愿”的鸡、猪等物,宰了后,大家都去吃,吃光为止。鄂伦春人的丧葬仪式,根据死者不同具体情况,其方式各异,一般实行土葬。早年没有棺材,人死后在地上挖一长方形的坑,四周用厚木砌成槽子,将尸体放在其中用土埋上。但隆冬狩猎死于山中的人,就以桦皮或树枝裹尸体架于树上,待二、三年后埋葬。小孩子死后不埋葬,用桦皮将儿尸包扎其中,夹在树杈上。人们认为:儿童灵魂小,如果埋在地下灵魂出不来,恐怕以后不再生小孩。从清中叶以后,鄂伦春族地区有些大村庄成了城镇,有了木匠铺,人死后买棺材或买木板做棺材,放尸体于其中埋在地下。一般死于正常疾病的人三天后埋葬;非正常死亡的,隔日埋葬;死于痘疹或痨病的人,当天火葬。人死家中后,将尸体停放在室内地上搭的木板床上,语鄂伦春“得热莫五根那罕”使死者的头朝门外,脚向里边,并用绳子将两脚紧紧捆在一起,用黄纸或黄布将尸体盖上,并将猫狗拴起来,不让它接近尸体,据说免得尸体“借气”而“起尸”。有的在盖尸体的黄布或黄纸上拴一条细绳,其一端放在停放尸体的床旁边盛满水的碗中,是让死者灵魂喝水之意。在死者头前放一桌子,其上摆上馒头等祭品,并焚“僧其勒”香草。桌子两侧各放一木盆(以后改用瓦盆),一盆内烧纸,另一盆盛着稀饭汤。当吊唁的人们在盆内烧纸还未等纸尽火灭时,使用另一盆内饭汤将纸火浇灭,让死者灵魂花钱、吃饭均留有余地。有的吊唁者用糕点、果品、狗肉、鹿肉、烟荷包、毛巾等物做祭品,并祭酒三杯行叩首礼,以示哀悼。鄂伦春族的老年长辈人死后,晚辈人要为之服丧戴孝。孝服的样子不完全一样,大多数是穿白布做的对襟大褂。丈夫死后,其妻为丈夫戴孝穿白大褂,头上扎白布条拖在背后,腰间扎白布带,上拴小铃铛。这是怕死去的丈夫灵魂迷失方向,便于听到铃声跟着妻走。也有的在死者的妻子身上斜拴着一根细绳,表示夫妻的情意永远连在一起。妻子为丈夫戴孝一或二、三年不等。将死者入殓时,抬起尸体在屋地绕三周。死者是本家的人,将尸体从门抬出,如果是外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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