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大型广告牌
项目编号:XG—090804
二OO九年八月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XG-090804
二、项目名称:大型广告牌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1.“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教育活动大型喷绘广告牌3块;
2. 319线老营盘与泰和交界处大型单立柱双面宣传牌1块。
五、项目总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91000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且有户外大型广告牌制作的业绩;
。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8月21日—2009年9月3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9月11日上午09:00分前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递交投标文件,其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一律由投标单位财务在9月10日上午12:00前(以到帐为准)向招标机构转帐交纳,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十、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用途等)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账号:2860000103100000077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十一、投标方式:所有采购内容为一整体,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十二、付款方式: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及无违约行为一次性付清。所有采购资金均由兴国县政府采购办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十三、现场踏勘及项目答疑: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踏勘现场,联系人:
兴国县县委宣传部(夏先生),联系电话:**********;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于2009年9月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和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十四、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中心花园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传真:0797-5308856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1)“招标机构”系指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澄清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于2009年9月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和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6、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公布在网站上并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招标人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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