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委托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费用,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委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委托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一) 清洁卫生服务;(二) 公共秩序维护;(三) 绿化养护;(四)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含电梯、消防、安防、供配电、排污排风、智能化系统等):(五) ••••••第三条委托服务项目管理,按照“先内后外,统一管理,分项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度。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委托服务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第五条委托服务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分别为:物业管理项目(包括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备维保等)的责任部门为裕泰物业公司。公司纪委、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负责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合同管理及费用结算。第六条委托服务项目的确认条件凡是公司能够独立完成的项目,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只有经确认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组织外委:(一) 公司资质不能满足的;(二) 公司技术能力不能完成的;(三) 专业性较强,通过委托服务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规避风险、提升服务等级的。第二章项目外委的管理程序第七条委托服务项目的确定(一) 物业管理项目外委由裕泰物业公司确定。(二) ……第八条委托服务项目的审批权限按照“统一管理,分项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委托服务项目按费用预算额度和项目分类的不同,分级审批。(一) 物业管理项目外委,依据申请计划、项目预算进行分级审批: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由物业处主任初审后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项目预算在5万元至50万元的,由物业公司经理审批。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决定。(二) ......凡是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要按照招标程序办理。第九条根据批准计划和项目预算对外签订的委托合同, 按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权限的物业处主任(科、所长) 、子分公司经理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第十条委托服务项目费用预算的确定(一) 委托服务项目所属单位,在申报外委计划时,一并上报本单位确定的项目预算,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本单位难以提出项目预算费用的,可委托项目的主管部门完成项目预算。(二) 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时,一并审定项目预算,对不合理的项目预算必须调整纠正,并将调整纠正结果反馈给计划申报单位。(三)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委托服务项目的预算, 以项目服务标准要求和市场平均价确定预算。第十一条委托服务项目的发包(一) 项目主管部门为项目发包部门。(二) 所有发包项目须经相应级别审批后,才能发包。(三) 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委托合同签字的物业处主任(科、所长)、子分公司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四) 按照服务等级要求,选定受托单位,使其提供的技术水平、服务标准能够满足委托项目的质量需要。(五) 禁止拆分委托服务项目,人为降低监管层级。(六) 对于适宜采用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托单位的, 必须按照招标竞价规定的程序确定受托单位,然后签订委托合同。(七) 由于正常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应先审批,后办理。因合同变更需要提高监管层级的,应提交相应高级别层级进行审批。第十二条关于紧急项目的外委发包管理(一) 由于设备的突发性损坏或者项目的
委托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