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青山桥镇学生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有效应对我县学生用车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用车运动秩序,保障突发事件处置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有效应对和依法处置学生用车突发事件,切实提高学生用车突发事件综合处置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二、组织领导成立宁乡县青山桥镇学生用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青山桥镇人民政府李伟副镇长任组长,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尹建平主任、中心学校王建平校长、吴孟丰副校长任副组长,张学成、邓革建、吴世民、旷志雄和各小学校长、幼儿园长为成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学生用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中心学校行政办公室,旷志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应急反应与处置方法(一)情况报告如果发生学生用车突发事件,在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报告乡镇学生用车办公室,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乡镇学生用车办报告县学生用车办公室,县学生用车办再具体向县学生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具体报告流程如图:事件现场110指挥中心客运公司属地乡镇政府学校或中心校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县领导小组(二)处置方法1、发生1人学生受伤事件的处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协调部门具体负责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分管学生用车领导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客运公司各单位分管学生用车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协调部门具体负责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及分管学生用车领导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客运公司单位一把手及分管学生用车负责人2、发生1人以上学生受伤事件的处置:3、发生死亡学生1人交通事故的处置: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县学生用车办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宣传部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各处理小组履行职责。具体如下:处理小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具体处理事项1、事故调查处理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县交警大队接警后,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并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保护、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并对事故进行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人法律责任等。2、信息收集反馈组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政府及县学生用车办公室负责收集案件信息及处置情况,拟定汇报材料,及时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并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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