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为各类在洛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来洛南发展,奋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高、更强率先突破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10)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县纳入关中—天水国家经济区等重大机遇,以限时办结制等五项重点活动为抓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发展各项产业,促进我县工业率先突破发展。要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现政府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帮助和扶持企业发展,从而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高,企业规模和实力快速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稳步发展。二、重点工作(一)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以限时办结制为核心的行政效能八项制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打造高效服务平台。行政机关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凡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的简单事项,应当场办结;需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一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程序特别复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两个以上行政许可单位办理的许可事项,由牵头单位在受理后当天转送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并转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许可事项,牵头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同级政府批准延期,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履行听证、检验、评估等法定程序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尽量压缩,所需时间不包括在10个工作日之内。各单位办理各类事项的时限和质量应以服务承诺的形式在洛南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及办公区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行政审批部门配合。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优化建设环境要集中力量,开展好为期一年的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惩处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止等违法行为。特别对于在城区、园区、矿区工程建设中通过非法手段强迫建设单位购买沙子、石料、土和建材,以及采取挖路、断电、断水、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手段恶意破坏工程建设的问题,要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予以严惩。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幌子,向建设单位提出各种无理要求,不达目的就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集体阻工等问题,切实优化建设环境。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司法、监察、城建、信访、物价、工商等部门及乡镇政府配合。实行领导包抓重大项目制度,为投资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凡在我县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续建、谋划项目,要逐项目确定包抓县级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直到项目达产达效。经贸局、乡企局、黄金局等综合管理与服务部门要建立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及时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通报会、重点招商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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