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 20** 年,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抢抓机遇, 奋力争先, 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和区领导等先后实地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多次予以报道。一、 2012 年工作总结(一)围绕“基层在先”,基层基础建设跃上新台阶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着力打造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一是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启用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平台, 司法所工作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积极参与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着力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湖墅司法所被评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米市巷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复评通过省级“满意站所”,5 个司法所被评为区级满意站所。二是建立钱江商贸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个专业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和调解室,聘请律师和调解员常驻办公,主动为市场、商户、顾客等提供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 7 项服务, 在电子大屏定时滚动播放法律宣传片, 营造依法诚信的市场氛围。三是建立映月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在映月社区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法律服务中心, 开设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和巡回法庭, 不断拓展“组合式”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四是建立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是 XX 市主城区首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四个服务窗口, 配备 4 名机关干部常驻办公, 每天安排 1 名律师轮流值班, 提供“一站式”.页眉. 页脚. 综合法律服务。自运行以来, 已解答法律咨询 2774 件,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83件,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60 余万。(二)落实“首要标准”,社区矫正工作有新举措(略) (三)坚持“调解优先”,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优势,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一是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深化诉调衔接机制,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次受理中。其中, 《焦点访谈》宣传报道了上塘街道瓜山社区流动人口调委会工作。 2012 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 3983 起,调处成功 3894 起,成功率达到 % 。二是推广“门诊式三化”管理调解模式。推广半山司法所调解经验,落实案件简繁分流机制, 推行简案快调快结、难案会诊化解, 做到小事调解目录化, 常事调解协议化, 大事调解案卷化,该做法得到省厅、市局等领导充分肯定,区委副书记周志辉予以批示肯定。三是完成《人民调解指导》改版。将《人民调解指导》改版更名为《运河法苑》,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新增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官析案等内容,为指导基层实践、推广典型经验、交流工作心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四)坚持”文化引领”,. 页脚.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完成运河法治文化带前期工程。运河法治文化带项目成功申报 XX 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 2012 年度扶持项目,成为全省首个立项的法制类文创项目。启动运河法治文化宣传中心, 建立 15 个法治文化书吧, 完成运河法治文化茶楼三期建设。二是开展重点对象普法。为区管领导干部和社区书记订阅《浙江普法手机报》;开展“4· 27”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全区 1717 名公务员 100% 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讲座等服务,做好前置性法制宣传。 2012 年,全区共发放法律读本 3286 册、“六五”普法读物 1092 份。三是拓宽普法宣传载体。编印《拱墅法苑》 3 万余份,做好“拱墅普法”官方微博、法苑杂谈、律师在线等栏目。一年来,微博粉丝已近 15000 人,拱墅门户网微博部门投稿积分位居全区第一。四是丰富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3·8”婚姻家庭法制讲座、浙江省法制宣传月、“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我局推荐的大关小学获得全省“法在心中”传唱竞赛一等奖。局机关干部代表 XX 市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竞赛, 获得第一名。五是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 我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1个, 省级 9个, 市级 29个, 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突出“服务为先”,法律服务有新拓展创新推出“套餐式”法律服务,实现司法福利全覆盖,并入选 2012 拱墅激情创业 20件大事。一是开展区领导公益律师服务。根据区领导工作需求和律师专业特点, 提供“适配型”一对一服务, 通过律师陪同领导下访、参与法律论证等方式, 为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启动疑难信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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