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只签了一份
【篇一:劳动协议只签字】
篇一:非法定代表人签字劳动协议是否有效
非法定代表人签字劳动协议是否有效?
中人网-政策法规 起源:山东工人报 作者:吴春明日期:-04-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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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协议 法人代表 分企业
济南某食品饮料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到人力资源部门立案时,工作人员发觉劳动协议文本是该企业人力资源部主任签字,并加盖企业人力资源部印章。该企业人力资源部主任强调,老板长久在南方企业总部,代签劳动协议是常务副经理转达老板电话授权,企业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
济南某食品饮料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到人力资源部门立案时,工作人员发觉劳动协议文本是该企业人力资源部主任签字,并加盖企业人力资源部印章。该企业人力资源部主任强调,老板长久在南方企业总部,代签劳动协议是常务副经理转达老板电话授权,企业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经公安部门立案刻制。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3年多劳动协议审核立案中发觉,类似于该企业情况还很多,签字、盖章形式也是五花八门。那么,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动协议是否有效呢?
《劳动协议法》第16条要求了劳动协议生效条件,即:劳动协议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这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若无尤其说明系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也就是说,只要含有上述签字或盖章之一劳动协议即可生效,除此之外签字盖章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一个情况,分企业签字盖章是否有效。
依据《劳动协议法实施条例》第4条要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分企业,其关键责任人在劳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分企业公章即为有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过含有法人资格上级企业授权,其关键责任人在劳动协议文本上签字即为有效;假如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又没有母企业委托或授权,应该由含有法人资格上级企业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是,分企业或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即使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签署劳动协议权利,但假如违反相关约定,仍然需要由含有法人资格总企业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另外,对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在未取得用人单位授权情形下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并非肯定无效。比如,某著名企业在某地投巨款建设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阶段通常不领取营业执照,但要招用少数管理人员并签署劳动协议,这些劳动者有理由相信和生产基地关键责任人签订劳动协议正当可信,则应该认为有效力,不然,所产生法律后果应该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种情况,含有法人资格用人单位,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
非法定代表人经过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劳动协议书上签字当然有效,前提是,被授权人应该是和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管理者或责任人,授权委托书应该按厂务公开形式经过公告。假如代理人没有取得法人代表授权,是否造成劳动协议肯定无效呢?《协议法》
第49条要求:“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协议,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标准使劳动者相信,假如在劳动协议上签字人是企业行政或人事部门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或其它高级职员,劳动者就有理由相信她们在签字前得到过法定代表人授权,所以她们在劳动协议上签字是可靠,不然,法律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种情况,加盖劳动协议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等是否有效。
《劳动协议法》第16条要求,劳动协议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协议法》第32条也要求,当事人采取协议书形式
签订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协议成立。但对于盖公章、专用章或部门章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劳动协议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劳动协议书加盖这些印章应该有效,前提是,该印章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并按厂务公开形式经过公告。
根据民法理论,以上两种情况假如未事先公告,签署劳动协议后追认补正,劳动协议也是有效。篇二:签字劳动协议说明
续签劳动协议说明
劳动协议封面内容填写要求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
乙方:职员姓名 协议书编号:职员身份证号码
第1页:甲方(用人单位)简况
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西潼路63号 法定代表人:胡文俊
乙方(劳动者)自然情况
照片一定要贴上哟!
家庭住址:在农村要求正确到街道门号,在城市里求写到那个小区几号楼几栋几户 联络电话:最好是固定电话或家人不常常变手机号 第2页协议期限填写要求:
(两选一填写)项为本协议期限,取决于你劳动期限
2021年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