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建筑工程施工协议区分
新旧版施工协议关键区分围绕着缺点责任期、质量保修金和履约保函、质量保修金百分比等多个方面进行略微变动,其中缺点责任期起点由原来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更改为自工程经过完工验收之日起,个人认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应在工程经过完工验收之日之前;履约确保金和质量确保金不能反复收取,而且质量确保金百分比由原来5%降为3%,且建设方需对质量确保金支付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0201)自10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0201)同时废止。
一、明确履约确保金和质量确保金相同作用
——第二部分 :
缺点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负担缺点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确保金期限,自工程实际完工日期起计算。
——第二部分 :
缺点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负担缺点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确保金(已缴纳履约确保金除外)期限,自工程实际完工日期起计算。
二、明确履约确保金和质量确保金相同作用
——第二部分 中:
完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相关完工结算申请单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协议当事人在专用协议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完工结算协议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款项;
(3)应扣留质量确保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协议价款。
——第二部分 中:
完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相关完工结算申请单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协议当事人在专用协议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完工结算协议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款项;
(3)应扣留质量确保金。已缴纳履约确保金或提供其它工程质量担保方法除外;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协议价款。
三、缺点责任期起点有所变动
——第二部分 中:
缺点责任期自实际完工日期起计算,协议当事人应在专用协议条款约定缺点责任期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出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该单位工程缺点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协议约定时限进行完工验收,缺点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汇报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完工验收私自使用工程,缺点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部分 中:
缺点责任期从工程经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协议当事人应在专用协议条款约定缺点责任期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出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该单位工程缺点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协议约定时限进行完工验收,缺点责任期从实际经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
2021年施工合同与合同的区别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