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作协议甲方:哈尔滨市中北铁塔制造有限公司联系人: 法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为了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对参与中国石油大庆石化总降压变电所(五) 南侧高压线抬高铁塔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就双方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一、双方在对等的基础上实行资源互换合作。具体实施如下: 1 、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生产本次项目所需的电力铁塔,并保证其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提供乙方招投标过程中需要的资质文件。 2 、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此项目招投标工作,及中标后合同的签订和货款的催要。第二条保证 1、为保证上述合作的顺利实现, 双方应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服务负责,保证不违反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的服务而引起的针对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由该方 2 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第三条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第四条款项的结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将产品以每吨最低单价 8000 (含 17% 税款, 含运费) 元人民币的价格交由乙方招投标, 如中标的价格高于此价格, 高出部分差额款项在扣除 17% 的增值税税款后的部分作为乙方佣金归乙方所有, 具体金额参照与用户单位所签的合同原件。待用户单位支付货款给甲方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中标后此项目合同的货款付至甲方后,甲方在 7 天之内将属于乙方的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以人民币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若不能按此协议约定的时间支
合 作 协 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