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招标书
招标单位:宁波大红鹰后勤集团
招标项目:南区食堂三楼(6号食堂)20XX年度经营权
一、基础概况
1、宁波大红鹰学院整个校区共20XX0名左右各类学生,拟新建6号食堂--特色食堂,基础设施齐全。(详情可实地考察)
二、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
⑴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社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正当、齐全,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近3年内有从事高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⑵高校学生食堂餐饮企业,各项证照正当、齐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⑶饮食服务中心职员,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个体餐饮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有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投标人必需是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需含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
3、投标人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个人简历(关键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健康证实及复印件;
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⑸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书;
⑹近3年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业绩证实(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100元及投标确保金10000元,资料费不退。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自动转为履约确保金,承包结束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在此次投标活动结束后给予退还,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⑴在截至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⑵中标而拒绝签署协议。
三、管理要求
1、租赁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她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觉,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给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租赁者管理范围,租赁者确保租赁区域卫生、整齐。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和校纪、校规,要有良好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和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觉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租赁者自理,因租赁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租赁者负全部责任。
4、整个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需达成市卫生监督所制订标准,集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验。
5、确保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一样经济情况和口味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和剩饭菜,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时或不定时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服务情况并将相关信息通知租赁者,租赁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方法立即处理不良现象。
6、学校有权对食堂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验。
7、食堂水、电、煤气、蒸汽由租赁者负责。操作间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租赁者自行处理。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负担其转让工作。
8、租赁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租赁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租赁人须取得扬州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结束后,集团不负担任何转让工作。
9、租赁者必需保护好食堂全部财产,对学校提供厨具设备、设施应立即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费用由租赁者负责。租赁经营期满后,确保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完好,若有损坏必需负担由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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