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常识知识:秘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主要可概括为"四个转变"和"六个要求"
(一)秘书工作的"四个转变"
秘书工作"三服务"(为中央服务;为中央个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为人民服务)
秘书工作应该发挥"四个作用"(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作用)
实现"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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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转变其实是对秘书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秘书工作应该向着综合处理信息、主动服务与科学化管理的方向发展,而这也是发达国家秘书工作的特点。
(二)秘书工作的六个强调
强调调查研究工作
强调信息工作
强调信访工作
强调协调工作
强调督察工作
强调党务、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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